常見問題
「業必歸會」政策答問輯要?
公會需要同業的支持
公會為會員做了些甚麼?
會員所關心的連鎖店、精緻店未來的發展趨勢?
公會的組織架構及未來發展方向
會員與公會的關係
公會的功能如何?
如何辦理入會?
常見問題搜尋
搜尋小技巧:
準確搜尋 - 使用 “and” 或空白間隔來找出符合全部條件之內容,如:A and B,或 A B
模糊搜尋 - 使用 “or” 來找出符合其中一個條件的內容,如:A or B
「業必歸會」政策答問輯要?
首頁
»
常見問題
「業必歸會」部份:
(一)、什麼是業必歸會?為什麼要加入公會?
答:依商業團體法第十二條規定:公司、行號均應於開業一個月內,加入該地區商業同業公
會為會員。
(二)、商業團體法規定加公會有法源依據嗎?
答:該項法令係經立法院立法修正通過,並奉 總統七十二年九月六日、七二台內社字第一
八0五二七號令公佈施行。
(三)、台北女子美容商業同業公會是何性質組織?
答:本公會是台北市唯一美容商業同業「公」會,於民國七十七年二月廿八日經台北市政府
社會局核准立案之合法人民團體Ob市社商字第0-七六號),凡在台北市行政區域內,從事燙
髮、美容工作的美容護膚坊髮廊工作室、家庭美容院,其負責人必須加入本公會為會員。
(四)、美容商業同業公會與燙髮美容職業工會有何不同?
答:美容商業同業公會為有開店的老闆所組成的,而職業工會是從事燙髮、美容的員工所組
成的,即公會代表資方的組織,而工會代表勞方的組織。
(五)、美容、美髮商號負責人已加入境髮、美容職業工會,還須要加入商業公會嗎?
答:要!只要是開店從事燙髮、美容業的負責人,一定要加入商業同業公會為會員,依商業團
體法第十二條規定,是強制性的,不是選擇性的。
(六)、燙髮、美容業者開業而不加入公會如何處理?
答:依商業團體法第六十三條,,拒不入公會,由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處新台幣四仟伍佰元以上,
參萬元以下罰鍰。
(七)、以前沒加入公會都沒關係,現在就不可以!況且我還是家庭式,到底加入公會有何好處。
答:由於積非成是、執行不力導致業者認為以前可以就是對的,事實上不加入公會就是違法,
況且政府實施美容、美髮證照執行計劃也於八十一年五月一日生效,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一日起所有
燙髮、美容從業人員,均須領技術士證始得執業,換句話說,到時則所有的「一人家庭式」的小
店,與員工數拾名的大店,其證照管理、衛生檢查都是一致的,是以加入公會也是理所當然無庸置
疑的。
至於公會是會員的大家庭,公會是以服務會員為宗旨,其經費除正常人事開支外,取之於會員用之
會員,舉凡乙級、丙級考試,衛生檢查新資訊,同業員工技能訓練及業務、教育講習、會員委託證
照申請、變更、撤銷、換領等服務,自強活動、最新髮型發表會、業者聯誼會、會員急難濟助慰
、會員合法權益之維護等事項,皆會陸續呈現在您的眼前。
敦、商業違規罰款部份:
( 一)、如不入公會,會受何種處罰?
答:有營利事業登記者,逾三個月以上經催告而不入會,將處新台幣四仟伍佰元至三萬
元的罰款,若經催繳罰款而不入會者,將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入會並級交罰款。
2.無營利事業登記者,經證實拍照存證後,移送建設局以無照營業處理。
(二)、商業未申請登記先開業0即無照營業)會受何種處罰?
答:罰款新台幣九千元並通知申請登記後加入公會。
(三)、加入公會而不繳納會費,會受何種處罰?
答:逾一年以上,二年以下不繳費者,處新台幣四仟伍佰元至三萬元罰款,經催告而不繳
罰款者,將移法院強制執行並繳交罰款。
(四)、商業經營登記範圍以外的營業項目,會受何種處罰?
答:罰新台幣三仟元,如涉及色情罰新台幣九仟元。
987
HOME
|
公會簡介
|
最新消息
|
活動花絮
|
短片播放
|
檔案下載
|
常見問題
|
討論區
|
會員專區
|
網站地圖
|
聯絡我們
|
回首頁
訪客人數:
145612
地址:10852台北市萬華區康定路 232 號 4 樓之 1 , TEL : 02-23029696 FAX : 02-23029227 E-mail :
btat@btat.org.tw
首頁FLASH圖片由張恆勳老師提供
© 2009 台北市女子美容商業同業公會. All Rights Reserved. Design by :
PROLOGIC
建議使用 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