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
常見問題搜尋
 
關西企業有限公司
活力美肌s
義大利雲緹專業美髮

會員與公會的關係

首頁 » 常見問題
會員是同業的個體,也可說是團體的份子,d□同人體的細胞。團體是會員團結的核心,是同業精
 神的象徵,團體是同業聚會的中心,凝聚同業力量的核心。有什麼樣(水準)的同業,就有什麼
 樣的公會。兩者關係是非常緊密不可分的。所以商業團體法第十二條就規定:「同一區域內,依
 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取得登記證照之公營或民營商業之公司、行號,均應於開業後一個月內,加
 入該地區商業同業公會為會員」。如果公司、行號未參加商業同業公會依同法第六十三條規定:
 「商業團體對不依法加入為會員之公司、行號,應以書面通知限期入會,逾期不入會者,報請主管
 機關(台北市政府社會局)通知其於三個月內入會:逾期再不入會者,由主管機關處一千五百元
 以上,一萬元以下罰鍰。」又第七十條:「依本法所處罰鍰,經催告仍未繳納者,移送法院強制
 執行」。